人社局评的职称全国通用吗?这都不通用还有啥通用?
对于要评职称的人才来说,职称是否可以全国通用是一直存在的疑问,不知道自己办理的证书到底是不是全国通用的,一个是证书真假问题,另外一个是证书办理部门的问题,针对人社局评的职称全国通用吗这个问题余老师来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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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简单地分析一下,早在2018年的时候,多市人社局就发过来这么一篇通知:关于调整外地职称认定办理事项的通知,大致讲为遵循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对持有外地职称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应直接予以认可,如果不放心,也可以自行进行检验等类似说法,简单来说,就是抛开繁琐的职称使用限制,为人才提供便利,如特殊要求,再考虑做单独的认定和检验上海专业技术职称互认政策!
其实不仅仅是这一条,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开始要求职称办不再对外地的证书进行认定,不得不说,方便了很多人。
怎么分辨办理的工程师职称全国通用?
章代表着一切,目前市面上的工程师职称都是以人社厅为主,想知道工程师职称是否全国通用,就得知道您办理的是什么证书,在您办理的时候应该先问问上海专业技术职称互认政策你们这里职称哪个部门颁发,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吗?
一般职称上面的章都是某某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某某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这两种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最多的,许多企业资质办理的时候用的证书都是这种。不过劳动局、人民 *** 、建设厅等部门办理的证书理论上也是可以的,就是使用率比较低。
目前工程师职称基本上只要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都全国通用,以人社局职改办的证书为主,也就是说人社局办理的工程师职称一般都是全国通用的,但是 *** 办理的证书也同样认可。
重新认定的话,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当时人社部门给出的回复是,不可以直接使用外省取得的职称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证书除外,其他均需要参加重新认定,认定没有问题之后才能正常使用。
重新认定除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之外,还需要提供配套的申报表或者是公示文件。这里上海专业技术职称互认政策我们不做结论。
在2020年9月,上海市人社局、江苏省人社厅、浙江省人社厅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的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三个方面:1、职称互认;2、职业资格互认;3、继续教育学时互认
虽然适用范围仅限在示范区的企事业单位,但是它开启了职称在区域内流动的先河,有理由相信,未来它会影响更多的地区。
如果根据现行政策来说,以目前职称使用来说,按照各地认可程度来要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2021年,中国人社部的全国职称查询系统试运行就打破了这个规律!全国职称查询系统的出现,势必是为了人才职称全国通用打下基础,不然没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单纯这一点,职称全国通用就指日可待!
上海落户承认的中级职称
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被:包含在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的中级职称,都受上海积分落户政策认可,如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统计师。
中级职称,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专业所需年限不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其他指的是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三年以上。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
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企业内部职称上海认可吗现在
认可。根据查询《关于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上海专业技术职称互认政策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1〕213号)显示上海专业技术职称互认政策,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按照国家职称管理相关规定,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上海专业技术职称互认政策;本市已实施只聘不评的职称系列(专业)和层级上海专业技术职称互认政策;本市暂无条件评审,需委托国家相关部门评审的职称系列;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而取得的职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互认的职称;军队转业干部调入本市或在本市自主择业的,其在部队取得的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因此,如果来到上海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那么在外省市央企评定的中级职称,只要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就可由现在的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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