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上海外企如何评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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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啊,那就更不好申报了。外企的一些条件审核本来就比较严的

不过你满足条件的话,你还是可以去试试申报的

我晓得很多就是外省的高级职称拿到上海用的,高级都全国通用嘛。

上海职称申报需哪些条件

一 、学历、资历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不在此列)

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或本科毕业后,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二 、计算机应用水平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需取得三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并在申报高级资格时继续有效。

免试条件: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计算机科学教育、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3.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与专业技术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4.其他符合免试要求的相关专业,如建筑、勘探、测绘等长期主持户外工作的申报人员可以申请免考。

三 、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要求作为职称申报的常规项目内容,相应附件可附入申报材料中上报评审。

四、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区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获部省级单项奖一项,或市级单项奖两项以上。

3.任现职内,因在专业、技术等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市级主管或行业内表彰一次以上,含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

4.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在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及推广应用中有较大的创新,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经专家鉴定被列为市级重点推广项目。

6.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在处理质量事故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

2017年上海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评审报名条件时间流程

评审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该年份12月底。

1、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2、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审核:

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

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3)上海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扩展阅读

具备能力

1、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上海职称申报条件如何确定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回限后,在任职期内完答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上海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怎么操作能满足要求

一年申报一次,需要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答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为1学时)。在继续教育年度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现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学分与学时的转换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每年中、高级职称人员至少需要完成72学时,其中公需学时至少24学时,专业课时至少48学时。

高级技工落户上海需要那些条件

办理上海人才引进的条件解析 个人申报条件: 一、人才引进政策: 必须是理工科类专业毕业(文秘、财会、外语、行政等专业不能办理);已婚者必须同进同出。 1、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毕业3年以上,从事与本专业相关行业(职位)满三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专业,毕业2年以上; 3、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可随迁配偶和小孩。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二、夫妻分居政策: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除了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 申报材料说明: 1、以下材料为申报必备,请认真核对。 2、申报材料以A4规格纸张准备,并按顺序排列。 3、以下申报材料中找我领取。 4、申报材料需要的内容如下,如需咨询可来函来电。 5、如申报人原籍属西部开发地区需开具出省证。

高级职称几年落户上海

办理上海人才引进的条件解析 个人申报条件: 一、人才引进政策: 必须是理工科类专业毕业(文秘、财会、外语、行政等专业不能办理);已婚者必须同进同出。 1、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毕业3年以上,从事与本专业相关行业(职位)满三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专业,毕业2年以上; 3、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可随迁配偶和小孩。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二、夫妻分居政策: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除了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

我想评上海的高级工程师,有什么要求

1、中级工程师职称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交通类工程技术。建筑规划设计、土建施工、市政工程、烯气类、建材类各专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国家或本市相关的申报条件(包含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条件),即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有关条件,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1)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

(2)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4)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5)评聘助理工程师后,通过相关专业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

(6)毕业后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或大专毕业满7年以上,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可直接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

同时学员还需取得《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及《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2、高级工程师职称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任职资格。类别为生物与医学、化工与材料、电子与信息技术、机械与自动化等专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经济复合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即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2)申报人员已按规定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人事局关于“在工程、农业、自然科学研究等系列中、高级资格评审中增加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要求的通知”精神,申报人员必须通过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的培训,并持有其单科合格证书。

(4)根据市人保局、市科委《关于开展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沪人社专【2011】399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申报者还需通过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申报高级资格人员需参加基础培训中级班,培训2天,获得4学分。

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

关于上海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确认申报条件:、

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 安排:

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 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 审核:

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 上报:

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 公示:

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

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9)上海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扩展阅读: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

一、中级职称评定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并取得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⑹取得地方(乡镇)中级2年以上或地方高级1年以上。

二、中级职称评定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上海人社局职称评定有效时间

上海人社局职称评定有效时间上海职称管理办法最新版,上海人社局职称评定有效时间两年之内。

[上海市]上海职称管理办法最新版,上海市职称认定

关于上海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确认申报条件:、

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 安排:

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 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 审核:

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 上报:

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 公示:

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

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

一、中级职称评定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并取得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⑹取得地方(乡镇)中级2年以上或地方高级1年以上。

二、中级职称评定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参考资料:上海职称评定网——中级职称评定要求

企业内部职称上海认可吗现在

认可。根据查询《关于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1〕213号)显示,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按照国家职称管理相关规定,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本市已实施只聘不评的职称系列(专业)和层级;本市暂无条件评审,需委托国家相关部门评审的职称系列;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而取得的职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互认的职称;军队转业干部调入本市或在本市自主择业的,其在部队取得的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因此,如果来到上海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那么在外省市央企评定的中级职称,只要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就可由现在的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职称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欢迎阅读收藏。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

(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 *** 、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能够指导中、初 1级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能够制定工作方案,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自觉应用本行业的新技术、新理论,积极进行工作改进与创新。就解决普遍性业务问题,能够开展工作研究、调查研究,写出研究报告,撰写工作论文。指导初级人员工作和学习。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写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 聘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二)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达到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与聘任级别相应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其中:

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职称,或通过北京市各级别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2、由外省市、各大部委、中央单位调入,已在原单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3、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实具备专业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聘任:

(1)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优秀业绩;

(2)学历、低一级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满足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

(3)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良。

第七条 职(执)业资格聘任条件

(一)持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工作,方可聘任;不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的应不执行职(执)业资格聘任。

(二)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资格注册在我公司的,方可聘任。

第八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低聘或不聘:

(一)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达不到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二)不能履行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岗位职责;

(三)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时发生重大失误或错误;

(六)有违纪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或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不得跨系列聘任。应选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某一岗位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条 由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符合该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 聘任工作的组织

第十一条 集团及我公司成立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分别负责高级与专家级、初级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审批职能。

第十二条 公司组建综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以及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推荐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并担任主任委员,由在各专业系列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有较高威望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任委员,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委员应取得该职称三年以上。委员会人数以5-9人为宜。

第十三条 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用人单位聘用权,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各专业系统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批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聘任意见。

第四章 聘任的程序和管理

第十四条 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聘任条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

申报,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本人所在部门(或项目部):(1)《北京住总集团XX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2)职称证书复印件;(3)职称申报表;(4)论文;(5)学历证书;(6)低一级别的职称证书;(7)业绩材料复印件。

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签名和印章完整有效、无修改或涂抹。申报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不得申报。

第十五条 部门(或项目部)推荐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或项目部)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要求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后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按聘任权限上报各级聘任委员会。

第十六条 各级聘任委员会要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

二)人员出席才能开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就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和聘任条件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申报人必须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才算通过。表决票由综合办公室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宣布表决结果后,会议组织人员要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全体委员签字。

第十七条 聘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在充分审议聘任委员会提交的聘任意见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十八条 通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九条 聘任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年初进行,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于下半年增加聘任一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一级别或新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聘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聘任。

第五章 职称津贴

第二十条 经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审定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待遇(参照集团标准执行)。

享受职称津贴的人员,必须将相关证书交至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调剂使用,否则不享受职称津贴待遇。

第二十一条 同时持有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北京市及集团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聘任,职称津贴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需要,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也可适当调高职称津贴。

第二十二条 对于持有职称证书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可按下浮一档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三条 对于持有职(执)业资格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四条 对于持有执业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但不能在本公司注册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五条 实行年薪制的领导,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拓展阅读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一、聘任原则

1、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终身制”,逐步将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遵循“按需设岗、公平评价、双方平等、以岗择人、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按照“公开岗位、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

3、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实行“民主监督”原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广泛参与,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

4、职责与权利相一致原则,使专业技术人员既明确职称,也明确职责、权利。

二、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进步,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受聘人员一般应为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相应职称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按不同类型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与岗位相符。

4、在专业技术职称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优先聘任。

三、聘用职责

1、初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及教育工作水平。

2、中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师教学评价在合格以上,教辅人员工作考核在合格以上,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并有一定成效。

3、副高职称聘用职责

(1)副教授

注重教学 *** 及教育创新研究,能够承担并圆满完成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评价良好以上,聘期内至少发表一篇达到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

(2)其它系列副高

以服务于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为主,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本专业业务水平,圆满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聘期内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工作管理研究论文。

4、教授

注重教学 *** 和创新研究,能够出色完成两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聘期内至少每两年发表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四、聘任期限

聘任期一般为三年。

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实行定期聘任。

五、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

2、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布的岗位职数,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负责人递交应聘申报表。

3、审查考核

各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处。

4、确定人选、审核、聘任

由院党委会议审核各部门提出的聘用意见,充分讨论,确定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聘任文件由学院统一下发。

六、聘后管理

各聘用部门应加强对受聘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各级别技术职务聘用职责要求做好受聘人员任期内业务等综合考核,聘任期满,经聘任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报学院续聘,否则予以高职低聘,直至解聘。

本办法适用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各层级晋级后首次聘用,升等竞聘按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