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确定!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什么时候能查?日前财政部官方公布了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12月1日----12月25日。另外通知中提到: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6月15日前下发,请上海考生们周知。以下为报名简章内容: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12月1日----12月25日。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

考生在报名入口开通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工作。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单科的考生成绩不予保留。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科目时长安排: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上海市]上海初中高级职称考试成绩,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上海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差一分咋办?

距离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结束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有人问上海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差一分咋办?初级会计职称

上海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入口已于8月26日开通,查分入口为“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址:。参加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了,建议避开高峰期哦!

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发布后提出初级会计成绩复查申请。查卷范围仅限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为客观题、无主观题,故部分地区不开放成绩复核。更多详情请点击

初级会计职称成绩差一分咋办?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差一分就会考试不及格,考试失败需要在下一年度重新进行初级会计考试的报考,初级会计考试的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是100分,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全部科目合格才算是通过考试。

上海已经发布通知,原则上不受理初级会计职称成绩复核,所以大家只能好好备考,来年再战!

更多详情请点击

2014上海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查询入口在哪里?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4年上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10月正式开通,随后公布分数线,为让广大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及时查询成绩,

将之一时间提供了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考生可进入凭借姓名、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查询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

上海初级会计职称什么时候可以出成绩?

一般是2个月的时间,就是7月中旬这样就可以知道了!工作程序如下:

1、2009年5月23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2009年6月2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工作,将成绩数据光盘、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和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检查验收意见一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3、2009年7月9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检查验收工作。

4、2009年7月15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下发成绩数据光盘,各地收到后即可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5、2009年7月17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发布考试合格标准。

6、2009年9月10日前,各地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

7、2009年9月30日前,对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要更正考试成绩的,应由省财政厅、人事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

8、2009年11月30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08年度考试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9、2009年12月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09年度考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