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西点师证书在上海有积分吗

有的。高级西点师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上海可以获得获得14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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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制,我有中级会计职称,不过是在外地考试取得的,这个可以算分吗

可以,中级会计职称可以算100分,但是教育背景和职称只能选一项算,不能同时算。 比如有本科学历加学士学位,应该算90分,又同时有中级职称,这两项不能算90+100=190分,只能选一项高的,就是说只能得100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于2009年6月17日出台  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自2002年6月试行居住证制度以来,至今办理人才类居住证的约有27万人,符合此次申办户籍持证年限要求的约有3000人。

首批持证人员刚满7年2009 年2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者必须持证满7年才能转户籍,而上海最早是在2002年推出居住证制度的。

扩展资料:

上海居住证主要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4、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5、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居住证

在上海,有哪些职称考试可以给居住证加分?

则该证书持有人不能相应级别的职称资格。具体要求可以参考:“国版”与“沪版”工程系列职称参评年限要求解读和关于注册类资格证书直接聘任工程师的权威回答。在申请积分时都需要持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大专学历需符合积分条件,如果大专学历不符合积分条件,中级职称考出来也不能积分。关于你的中级职称是有用的。你可以现在21世纪人才网上的居住证板块模拟打分,看看如果自己的积分满足要求就可以向公司提交申请了。里边看看,不仅是职称,年龄,学历等都是对分值有影响的。

劳动合同和居所证明。其他一些是次要条件,中级职称办理居住证不需要的,也不会加分。中级真正的用途是居住证满7年,同时社保和个税满7年之后 进入居转户阶段,排队的加分项。除此之外有效投资的也算。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1.中级职称要去加分目录里查这个能不能加就好了。在上海取得,在外地取得必须复核通过;2.取得中级职称必须和工作岗位对应;3.必须社保在累积6个月达到上海1倍以上社保基数;4.其他规定,如计划生育一票否定,无犯罪记录等。

技能类是肯定可以的,例如这还不算,除了沟通南北的平汉铁路以后,随后沟通中国东西的陇海铁路(连接甘肃省兰州与江苏省连云港)也经过郑州。住证积分是根据个人的年龄,学历,社保年限,缴费基数,职称,获奖情况等等综合打分的,只要满足120标准分就行。中高级电工证等很多。

兴盛,原来郑县的主城区便是在今天的二七广场附近。京广与陇海线交叉在郑州也为郑州带来了希望,民国时期郑州便是 *** 河南之一行政署的署地,再加上郑州位于河南省较为中心的位置,便使当初的 *** 看到了郑州的前途。

[上海市]外地高级职称上海能积分吗,外地等级证书上海积分

外来人员上海积分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外地高级职称上海能积分吗,上海居住证基础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年龄

年龄指标更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外地高级职称上海能积分吗,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外地高级职称上海能积分吗,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更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外地高级职称上海能积分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更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更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更高分值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更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更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 *** 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 *** 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更高分值40分。

第八条(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拓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是由上海市 *** 印发的一个居民证管理办法。

《办法》由上海市人民 *** 于2017年12月28日发布,共五章二十四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7月市 *** 印发的《办法》(沪府发〔2015〕31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 *** 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总积分标准分值120分。相对于之前的试行办法,部分指标有所调整,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可获得120分的加分,若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将被“一票否决”。

《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积分制度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参考资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上海哪些证书可以加积分

上海职称、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可以加积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更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其中,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即1倍社保。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职称目前有27个系列(可以理解为行业大类),比如高校教师类、卫生类、经济类、工程技术类等。大家比较熟悉的经济师、工程师职称就是这里所列举的后两个系列里的。有的系列还分很多专业,比如工程师系列有机械、计算机和化工专业等等。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 )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 *** )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 )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