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上海人才引进?
沪人社力发(2011)53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人才引进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
《试行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第六款所称的“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范围如下:
(一)金融重点机构
1、在沪金融要素市场。
2、总部在沪银行及其在沪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以及上述银行在沪持牌运营机构。
3、总部在沪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级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
4、总部在沪且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沪分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外资法人银行,外资保险子公司。
6、其他金融重点机构。
(二)贸易重点机构
1、本市重点发展的电子商务机构。
2、具有商务部核发的融资租赁牌照的非金融类融资租赁机构。
(三)航运重点机构
1、航空领域的交通管制、适航审定、客货运机构和运输机场等机构。
2、航海领域的航运市场、航运保障、规划、监管、设计以及船舶验收、船舶客货运等机构。
(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航天等,上述领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机构。
2、中央在沪企业。
3、经国家备案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
4、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提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认定范围,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后,纳入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范围。
二、关于高技能人才
《试行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第八款所称的“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工种范围,详见附件。
三、关于行业专门人才
(一)航运专门人才
符合相应条件且岗位与专业相符的航运专门人才,可以按规定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国家饱和潜水员或空气潜水员证书,并从事潜水作业工作的潜水员。
2、具有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甲类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从事远洋船舶驾驶工作的船长。
3、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具备相应飞行经历时间或军机试飞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应工作的试飞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飞行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飞行员。
(二)传统医学人才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予的“国医大师”称号或“名中医”称号的传统医学人才,可以按规定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三)体育专门人才
经市体育局认定并推荐的体育专门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
四、关于投资创业人才
《试行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第十款所称“创业人才”的引进标准,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制订,报区县 *** 批准后执行。相关标准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作为审核依据。
五、关于特殊人才
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同行专家或相关部门对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等进行评价后出具评估推荐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集体商议评定。
此通知有效期为1年。
附件: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引进人才 常住户口 申办 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印发
附件:
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1
工具钳工
22
汽车维修漆工
2
工具钳工(注塑模)
23
汽车维修钣金工
3
工具钳工(冷冲模)
24
起重工
4
冷作工
25
天车工
5
模具设计师
26
化学分析工
6
长度计量工
27
钳工
7
数控车工
28
机修钳工
8
数控铣工
29
装配钳工
9
加工中心操作工
30
镗工
10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31
热处理工
11
维修电工
32
电机装配工
12
电焊工
33
无损检测员
13
电梯安装维修工
34
汽车装配工
14
电切削工(电火花线切割)
34
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
15
电切削工(电火花成形)
36
电气试验员
16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
37
变电设备检修工
17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
38
通信电力机务员
18
电子仪器仪表修理工
39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19
制冷设备维修工
40
电解精炼工
20
汽车维修工
41
火法冶炼工
21
汽车维修电工
42
铁路信号工
人才引进上海找哪家代办中介会比较好些?
我原来是在上海优之元代办的,对这家还是比较了解,他们一条龙服务,对他们的实力,还是比较认可的。百度能查到相关资料的。
请问是否有上海市人才引进中心?公章上是“上海市人才引进中心”的单位。
上海人才服务中心办事网点
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浦东张杨路1996号 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中山南二路777弄2号 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安西路37号 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 普陀区真北路2100号 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 共和新路912号六楼 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四平路421弄20号 杨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淞沪路605号C--D 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东路6号 卢湾区人才服务中心 淮海中路755号新华联 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西康路379号5楼 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 水清路332号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 嘉定区福宁弄88号 宝山区公共人事服务 中心友谊支路6号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松江区乐都路317号 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青浦区夏阳街道青舟路2 崇明县人才服务中心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37号 奉贤区人才服务中心 奉贤区南桥镇菜场路11 南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南汇区惠南镇西门大街58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怎么申请呢
上海地处中国东部、长江入海口、东临东海,北、西与江苏、浙江两省相接,界于东经120°52′-122°12′,北纬30°40′-31°53′之间。更多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指南请点击“ 落户申请 ”查看。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该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 保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 )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 *** )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 )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 文化 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 *** 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结果。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引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_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流程及申请材料有哪些
在本市“一网通办”系统中能够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核验申办材料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纸质申办材料。
(一)《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凭证、学历学位凭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凭证或职业资格凭证;
(三)就业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凭证;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的个人承诺;
(五)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相关产权证书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六)与申请条件相应的材料。
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现场受理。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结果。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引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公示
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_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引进的人才,不予公示。
户口迁移
经公示通过的人才,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家属随迁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地点
1、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静安区梅园路77号人才大厦一楼B、C区
2、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金融分中心:
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五楼业务受理大厅2号、3号窗口
3、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人才分中心:
(1)徐汇区宜山路900号A202室2号、3号窗口
(2)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2楼一门式窗囗(仅限按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人才引进,办公时间:每周一和周四上午9:30至11:30)
4、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航运分中心:
虹口区杨树浦路248号瑞丰国际大厦907室2号、3号窗口
5、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科创分中心:
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二楼6号、7号窗口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怎么申请呢相关 文章 :
★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1最新版
★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
★ 上海户口新政策都有哪些
★ 上海留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 海归硕士落户上海怎么做
★ 留学生杭州落户流程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