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浙江江苏二级建造师什么时候能跨地区注册?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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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建等允许跨区注册,统一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
对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 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 。对考试合格人员, 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 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 , 推进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资质互认 。示范区内工作经历视作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基层工作经历。
2、职称互认。
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 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 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 。
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 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 。
3、推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
在示范区内 实行继续教育学时(分)互认、证书互认。
4、探索推进医保目录、医保服务一体化。
完善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在示范区内全面实现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通知全文:
上海市人民 *** 、江苏省人民 *** 、浙江省人民 *** 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 *** 各委、办、厅(局),青浦区人民 *** 、苏州市人民 *** 、嘉兴市人民 ***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 ***
江苏省人民 ***
浙江省人民 ***
2020年6月10日
人社局评的职称全国通用吗?这都不通用还有啥通用?
对于要评职称的人才来说,职称是否可以全国通用是一直存在的疑问,不知道自己办理的证书到底是不是全国通用的,一个是证书真假问题,另外一个是证书办理部门的问题,针对人社局评的职称全国通用吗这个问题余老师来进行解答。
先来简单地分析一下,早在2018年的时候,多市人社局就发过来这么一篇通知:关于调整外地职称认定办理事项的通知,大致讲为遵循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对持有外地职称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应直接予以认可,如果不放心,也可以自行进行检验等类似说法,简单来说,就是抛开繁琐的职称使用限制,为人才提供便利,如特殊要求,再考虑做单独的认定和检验!
其实不仅仅是这一条,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开始要求职称办不再对外地的证书进行认定,不得不说,方便了很多人。
怎么分辨办理的工程师职称全国通用?
章代表着一切,目前市面上的工程师职称都是以人社厅为主,想知道工程师职称是否全国通用,就得知道您办理的是什么证书,在您办理的时候应该先问问你们这里职称哪个部门颁发,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吗?
一般职称上面的章都是某某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某某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这两种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最多的,许多企业资质办理的时候用的证书都是这种。不过劳动局、人民 *** 、建设厅等部门办理的证书理论上也是可以的,就是使用率比较低。
目前工程师职称基本上只要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都全国通用,以人社局职改办的证书为主,也就是说人社局办理的工程师职称一般都是全国通用的,但是 *** 办理的证书也同样认可。
重新认定的话,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当时人社部门给出的回复是,不可以直接使用外省取得的职称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证书除外,其他均需要参加重新认定,认定没有问题之后才能正常使用。
重新认定除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之外,还需要提供配套的申报表或者是公示文件。这里我们不做结论。
在2020年9月,上海市人社局、江苏省人社厅、浙江省人社厅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的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三个方面:1、职称互认;2、职业资格互认;3、继续教育学时互认
虽然适用范围仅限在示范区的企事业单位,但是它开启了职称在区域内流动的先河,有理由相信,未来它会影响更多的地区。
如果根据现行政策来说,以目前职称使用来说,按照各地认可程度来要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2021年,中国人社部的全国职称查询系统试运行就打破了这个规律!全国职称查询系统的出现,势必是为了人才职称全国通用打下基础,不然没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单纯这一点,职称全国通用就指日可待!
职称证书全国通用吗?
可以通用。
申报条件
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扩展资料
申报中级职称的相关问题: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类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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